2020 年 10 月 5 日

新規!藥店寫「店長推薦」宣傳違法

新規!藥店寫“店長推薦”宣傳違法,罰5000元
北京市監局對一家藥店開出了5000元的罰單,
原因是該藥店在某藥品廣告中使用了“店長推薦”的字樣。
違反了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
屬於藥品廣告中含有“推薦”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的行為
於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中規定,藥品廣告中不得含有“推薦”等綜合性評價內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