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中國食品境外企業註冊申請聲明稿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於2021年10月14日所公告之「輸中國大陸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因應接獲中國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第248號令」,請欲輸銷食品(見附件一、18類食品)至中國者(含補件、新增、變更、展延或註銷),請至食藥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簡稱輸銷平台)」(http://fes.fda.gov.tw/index),以憑證登錄後,於「輸中食品專區」下載相關文件,填妥後將文件電子檔依欄位上傳,俾衛福部食藥署據以辦理提交中方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頒佈第248號令(關於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的令)和第249號令(關於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令),向中國進出口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從事進出口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依法接受監督管理,保證進出口食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故輸中進口食品境外企業如若走正貿管道或小三通模式、專案進口模式皆須合法申請申請註冊。

同時,食藥署於2022年8月4日更新公告,中國已於2022年8月1日通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部分已獲在華註冊編號之業者提供之註冊補件資料尚有欠缺,如企業仍有輸銷意願,可自行上網申請補件,中方將在其提供資料前,保留輸出資格至2022年8月31日。

    另,原企業申請9610(跨境直郵)/1210(保稅直郵)之跨境電商進口中國方式(非上述正貿或小三通進口中國模式), 依據中國電子商務法跨境電子商務法規範,則不需要申請輸中進口食品境外企業註冊,但若屬於18類食品輸中國大陸須經國家所在地主管機關推薦註冊的清單註一,建議企業可自行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臺」線上申辦即可,無須任何辦理費用。

[補充說明,因企業註冊需工商憑證,無法委託代辦,因此建議企業自行上網申請。若企業有來自日本的原物料成份產品,還需附上「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 10 縣市聲明」註二,聲明書可自行於「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臺」下載填寫。]

 

註一:18類食品輸中國大陸須經國家所在地主管機關推薦註冊清單如下:

*蜂產品:指單一配方蜂成分之產品

*特殊膳食食品:特殊特醫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及輔食

*保健食品:如未獲得中國正貿進口三證及中國國食健字號(“藍帽子”)之註冊備案,則不屬於中國所定義之保健食品。

 

註二:此聲明之10縣市為日本福島、宮城、千葉、茨城、櫪木、群馬、⾧野、琦玉、新瀉(大米除外)、東京都等。

參考資料: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901

https://fes.fda.gov.tw/index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cfg18/bmgz91/3625617/index.html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cfg18/bmgz91/3625580/index.html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cfg18/gfxwj65/4058583/index.html